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民政課臨時人員(月薪新臺幣32,450元)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26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3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學歷:高中(含)以上畢業。 ◎熟悉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略懂水電為優。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活動中心行政業務、清潔維護及管理,需輪班。 ◎協助民政課行政相關業務。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及方式: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以掛號或逕送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秘書室收【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非編制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檔),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逾通知時間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正取3名,備取1名,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甄選錄取者,僱用後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評量及格後正式僱用,評量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註: 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7309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民政課臨時人員5名(月薪32,450元)
115/05/11 ~ 115/05/18
檢視
民政課臨時人員1名(月薪32,450元)
115/04/15 ~ 115/04/22
檢視
民政課臨時人員3名(月薪32,450元)
115/04/10 ~ 115/04/17
檢視
民政課臨時人員3名(月薪32,450元)
115/03/26 ~ 1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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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臨時人員2名(月薪32,450元)
115/02/25 ~ 115/03/05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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