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16
有效期間
115/06/16 ~ 115/06/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一、小額採購:辦理校內內各處室申購物品與設備之採購與核銷 (未達公告金額)。 二、零用金管理:保管日常零用金、辦理支付、登帳及定期結報事宜。 三、技工工友管理:辦理技工、工友、臨時人員之人事聘僱、考核、勞健保等業務。 四、水電與公用維護:辦公處所、教學環境、水電設施及公用設備之維護與修繕。 五、防護與災害:民防團業務及緊急意外事件預防措施擬定。 六、學校環境綠美化及安全維護與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之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總務處 03-8312209(工作內容)、人事室03-8312216 (報名資格)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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