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

約用中級專員(機電)

公告日期
115/06/16
有效期間
115/06/16 ~ 115/07/1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基本經歷: (1)專科(含)以上畢業,電機職群科系者佳(電機、控制、冷凍空調、資訊、電子、電訊等)。 (2)證照(擇一):指甲、乙種電匠或室內配線、冷凍空調或其他電機職類丙級以上技術士,或其他主管權責機關、國營事業核發之電機職照。錄取後,得視情形派訓取得營運所需之證照。 2.合計滿1年以上之機電行政、機電採購,或現場機電、儀器、空調、水電等保養、維護、修繕經歷(請附證明文件)。 3.若曾於公立機關(構)服務者,服務期間不得有懲處或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1.現場維修,假日輪值候傳。 2.機電類相關行政、採購之承辦或協辦事項。 3.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以下(1)至(4)為必附證明文件,未附者視為資格不合: (1)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應附上最近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請至胸病院網站首頁(http://https://www.ccd.mohw.gov.tw) 關於本院→ 單位介紹 →行政部→人事室→資料下載,下載填寫《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統一格式,未依本院格式視同資格不符),並請務必在簽章處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曾變更姓名者,請附有該「記事」紀錄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3)相關證書。 (4)服務證明。 (5)報名人員請提供聯絡電話住址(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2. 報名方式(下列方式擇一): (1)電子郵件報名:將上方附件簽章後掃描寄至「[email protected]」。 標題請註明:○○○應徵總務室_約用中級專員(機電人員),各項應徵資料依序彙整於同一檔案(PDF檔)。 (2)親送或掛號郵寄:郵寄地址「70141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收件人:「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總務室_約用中級專員(機電人員)」。 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1.甄選方式:初審資格條件後,另【擇優通知面試】。 2.錄取公告:正取1名,備取2名,面試完竣並經院長核定後將於本院網站公告甄選結果,錄取人員請依公告時間回電確認。但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得予從缺,重行公告辦理甄選。 4.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另本院為醫療機構,全院採排班及輪班制度,需配合排班於周六、周日及國定假日上班,國定假日需配合業務調移,未能配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5.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信人,收信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未附回郵信封者,視同毋須退還證件。 6.如有疑義,請電話洽詢本院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6-2705911轉327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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