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約僱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16
有效期間
115/06/16 ~ 115/06/2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含 WORD、 EXCEL、公文文書處理系統等)能力,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且具良好溝通能力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報酬薪點: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應自行負擔勞保、健保、職災、勞退等自付額部份)。
工作項目
(一)建立及管理高中部學生學籍資料事宜,含轉學、休學、復學、退學事宜。 (二) 統計高中部學生人數及其相關資料分析與報告事宜。 (三) 辦理高中部減免學雜費相關事宜。 (四) 核發高中部學生各項證明文件事宜(中英文成績單、畢業 證書、畢業證明書、在學證明)。 (五) 處理高中部段考成績、學期成績、補考成績、模擬考試成績事宜 (六) 其他:註冊組交辦事項。 若有工作事項相關問題,可來電詢問本校教務處吳主任,電話:02-27535316#200 約僱期間: (一)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二) 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表現不佳,將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檢齊報名表電子檔暨應繳表件掃描檔 e-mail至本校信箱 [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姓名)應徵約僱幹事職務,並請來電確認本校是否已收受資料(人事室電話:02-27535316#600、601)。 (一) 甄選報名表、個人簡歷自傳、切結書。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需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三) 最高學歷證件。 (四) 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五)其他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甄選時間及方式 (一) 時間:1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開始甄選。請於當日上午9 時5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請攜帶身份證報到)。 (二)甄試方式為面試,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依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儀容態度等評定之;應徵人員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本校得從缺錄取。 (三)需具備個人輔助工具應試者,敬請自備。報名資格不符、文件未齊備或經審查未符本校用人需求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亦不退還。 錄取公告: (一) 甄選結果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並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報到事宜。 (二)正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上午10時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並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附則: (一) 繳交之各項文件,需與正本相符,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除取消錄取資格外,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 (二) 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含中譯本)始受理報名。 (三) 僱用期間應接受本校工作上之指派調遣,並遵守本校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反契約書有關規定,本校得隨時解僱。僱用期間勞健保、勞勞退提退提繳繳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 錄取人員應同意本校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查證,如經查證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消,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五) 甄試當天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經臺北市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時,相關作業時程在本校校網公告,不另作通知,應考者應自行上網查詢且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六) 報到錄取人員,應於報到之日起二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工作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七)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適時於本校網站公告補充之。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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