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2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職(含)以上畢業,並具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 能配合假日或夜間協助行政庶務管理等。 3. 具備公文等行政能力。 4. 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新竹市勞工育樂中心場地租借(需配合假日輪值)、廳舍清潔維護、設備管理。 2. 協助公文函件等行政事務等事宜。 3. 協助推動勞工福利及就業促進活動等業務。 4. 其他主管臨時交辦業務。 薪資:新台幣32,450元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2.於115年6月23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0 新竹市龍山西路99號 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 勞資關係科 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24900#300。 3.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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