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
臺北市立圖書館約僱課員
公告日期
115/06/16
有效期間
115/06/16 ~ 115/06/2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須符合以上條件之一,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櫃檯流通業務,配合輪值假日及早晚班。
(二)讀者意見處理、合署大樓業務。
(三)研輔業務、品質目標管理;外文圖書視聽擬購、贈書處理。
(四)財產物品、哺集乳室管理。
(五)政風業務(預防及機密安全維護、民眾遺失物管理)。
(六)參考業務、館藏特色活動、實習生業務、圖書館利用教育活動。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履歷、自傳及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有圖書行政庶務及與本職務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請以電子檔案方式,於115年6月23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註明「應徵長安分館約僱課員職務」,逾期概不受理。以電子郵件寄送應徵資料者,請再以電話確認傳送成功 (電話:02-25625540)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繳驗文件正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本職缺預定僱用期間預計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圖書史料檔案職系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時,本約僱人員即應離職,當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新進人員需試用,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僱用。
(四)本次徵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待遇每月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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