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專員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25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
(3)具有預(決)算編製、主辦會計等實務經驗尤佳。
(4)善於溝通與應變,獨立作業。
工作項目
辦理主計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9月15日出缺。若因故未能如期出缺,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本機關得逕予取消甄補,且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二、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語言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請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 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難。
四、初審合格者,依陞遷序列逐級擇優通知面試,並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案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356554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