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6
有效期間
115/06/16 ~ 115/06/23
職務列等
約僱5等1級280薪點,月薪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或非理工相關科系畢業但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或經驗足以勝任者。如曾在政府相關部門擔任職務代理或約(聘)僱之工作經驗尤佳。 2、熟悉電腦及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等)及文書處理能力。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源頭減量及資源循環強化分類回收等業務。 2、協助佔用道路無牌廢棄汽(機)車拖吊、一般廢棄物管理及環境衛生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檢具下列報名相關資料於115年6月23日前寄(送)達「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環保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廢管科約僱人員D030619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1、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請於本徵才公告「職缺相關附件」處下載使用)。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自傳一篇約1,000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7、相關專業證照影本。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報名表等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寄(送)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三、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面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服務成績考核優良者得以續僱;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本職缺得列候補名額2名,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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