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環境系統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學士學位者,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碩士學位者,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博士學位者,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3.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 4.任職期間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5.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1.負責堰塞湖、大規模崩塌及其他土砂災害之防災應變業務(包含警戒、監測、應變處理及輪值等)。 2.辦理研究委辦計畫之相關作業,並負責計畫履約管理及審查會議等工作。 3.辦理所負責業務之籌劃、簽辦及公文核章等相關作業。 4.其他交辦之集水區治理組業務。 5.僱用期間:預定自115年7月中旬起僱用。(試用期間為90天) 6.薪資報酬:月薪新臺幣54,527元起。
聯絡方式
1.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本署約用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如附)、特殊身分證明(無則免附)、男性請附役畢或免役證明、最高學歷證件、專長證照、訓練或工作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應徵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或列印並依序裝訂。 2.請於115年6月30日前逕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集水區治理組工程管理科藍科長收(電話02-2351-5441分機428,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集水區治理組約用人員】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經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2名外,另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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