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2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工作項目
1.社政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僱用期間:自115年7月6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2.待遇:五等280薪點,新台幣38,948元(每月)。 3.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相片、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及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以A4紙張影印裝訂,於115年6月23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新竹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社政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4.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得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聯絡電話:03-5218231分機170、171人事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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