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暫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2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電子工程、電信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如僅具專科副學士學位者,須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二、具有電腦操作知能及熟悉Office系統操作能力者。 三、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溝通協調與專案執行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加班者。 四、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第二行政大樓弱電系統統包及交換機設備等工程相關業務。 二、辦理第二行政大樓機電設備維護保養履約及管理等相關業務。 三、網站管理等行政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案職缺進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僱用。 二、報名方式:限以電子郵件報名,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行管科暫僱人員甄試」字樣,另於信件中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寄送下列電子檔案,相關電子檔案並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呂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一)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後,逐項填寫)。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其他證明文件。僅具專科副學士學位者,務必檢附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至多2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月支報酬新臺幣41,173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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