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者。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公務人員「綜合行政」任用資格,最近5年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工作認真負責,協調合作,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四)熟悉電腦操作(含Office、Word、Excel等文書編輯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村幹事及殯儀館營運業務。
(二) 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6月24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 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請依序合併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1.現職派令、2.最近一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先資歷審查,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 037-872801#19(詹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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