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技士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7/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 基本資格: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或專技轉任考試土木工程相關類科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或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得以權理,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轉調限制:無限制轉調(或具備得轉調本機關)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各項不得任用、應予迴避之情事。
3. 實務經歷:具備 1 年以上政府機關公共工程發包、履約管理或現場監工經驗者佳。
4. 專業證照(加分項目):具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結業證書或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證書者優先考量。
5. 工作特質: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與抗壓性,能因應寒暑假密集工期調配工作節奏。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校校舍新建、改建、耐震補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校園無障礙環境及景觀設施改善等工程之規劃、招標、履約管理及驗收結算業務。
2. 標案管理系統資料建檔及網路填報、各項查核資料建立。
3. 負責校區內建築物、道路、排水及土木設施之日常零星修繕。
4. 辦理上級機關補助工程計畫之經費爭取、進度管控及成果報核作業。
5. 協調校內各教學、行政單位之空間修繕介面,並配合向地方政府申報相關許可等相關行政程序。
6. 營繕組公文文件處理陳核彙辦資料建檔及網路填報。
7. 天災緊急搶修配合作業。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最近一次土木工程職系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相關專業證照(如採購、品管證書)影本。
二、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四、報名資訊請洽人事室高小姐,07-8060505轉11102。工作業務請洽總務處營繕組楊組長,電話07-8060505轉155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