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7/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 基本資格: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或專技轉任考試機電(或電力、電子等相關)工程相關類科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或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得以權理,具電機工程職系(或可與本職缺單向/雙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轉調限制:無限制轉調(或具備得轉調本機關)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各項不得任用、應予迴避之情事。 3. 實務經歷:具備 1 年以上政府機關或學校公共機電工程發包、履約管理或機電維護實務經驗者佳。 4. 專業證照(加分項目):具備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結業證書(機電班)等相關證照者優先考量。 5. 工作特質:具備良好跨單位的溝通協調能力與緊急應變抗壓性,能配合校園突發停電、跳電等機電等緊急事件之處理。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校電力系統(含高低壓變配電)、照明、消防安全設備、中央空調、給排水、電梯及弱電系統等工程之規劃、招標、履約管理及驗收結算業務。 2. 辦理補助工程計畫之經費爭取、進度管控及成果報核作業。 3. 負責校區機電設備之日常零星修繕、定期委外維護保養及故障緊急搶修協調。 4. 辦理校園能源管理系統(EMS)運作維護、用電分析與節能減碳事宜。 5. 依法令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高壓電力設備定期停電檢驗等申報與簽證作業。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最近一次電機工程職系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相關專業證照(如採購、品管證書)影本。 二、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四、報名資訊請洽人事室高小姐,07-8060505轉11102。工作業務請洽總務處營繕組楊組長,電話07-8060505轉155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