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社區公所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里辦公處相關業務。
二、辦理低收、臨時避難收容場所暨災民收容救濟業務。
三、協辦表揚活動、社會服務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人事室邱小姐 04-25811111#2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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