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24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勞工行政。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足額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工作內容洽詢電話:02-29282828-331廖秘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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