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圖書資訊或相關系所畢業。 二、 須具圖書館專業工作經驗,具讀者服務、自動化系統操作、財物管理、志工管理及教育訓練經驗尤佳。 三、 具細心、耐心、責任感及服務熱忱、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無不良嗜好。具有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尤佳。 四、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及具備基本公文作業能力、基本英語口說能力,相當英檢初級(含)以上,其他外語能力列入參考。 五、 能配合職務輪調及業務調整。 六、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七、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圖書館服務,含讀者借閱服務諮詢及行政庶務。 二、 服務台輪值、志工教育訓練及相關業務。 三、 讀者檔及典藏閱覽組帳務管理。 四、 兒童少年讀物區、論文區及外文書庫管理。 五、 配合館務輪調(含臨時調度支援輪值) 。 六、 其它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頊。
聯絡方式
一、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 本項職缺除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最多2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 本職缺預估於115年8月10日出缺,並依本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組員職級月薪36,860元起薪;或檢附公立機關(構)學校相關工作證明文件依本校規定採計年資提敘。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27321104分機82116魏小姐或82122田小姐。 五、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l15年6月30日(二)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l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圖書館綜館組魏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圖書館約用行政組員」,並請備妥以下文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自傳含成長/求學背景、人格特質、專長、工作經歷、現職及應徵動機等;並請提供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及英檢證明。 (三)工作經歷表現或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文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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