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5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汽機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急難救助(含衛福部紓困及市急難)、擴大紓困溢領款追繳。 (二) 遊民業務、食物銀行業務。 (三) 敬老禮金發放事宜、百歲人瑞敬老禮金。 (四) 健保、國保業務(含經費執行與控管)。 (五) 勞工就業資訊、政令宣導(就業博覽會)、外機關函請死亡公告。 (六) 敬老愛心卡。 (七) 每季弱療及早期療育案審核。 (八) 中低老人生活津貼申請及核列。 (九)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4-22626105#621 劉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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