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崙坪國民小學

廚工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7/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 (二) 具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檢定證照者廚師證照。 (三)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進用: 1.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貪污等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 上課日應清洗廚房、餐具、鍋盆、冰箱、排油煙機、門窗等,並整理倉庫及協助檢修廚房各項設施。 (二) 每日例行工作:主、副食、湯類、水果之撿、洗、切、煮、分發及分置於各班餐車上,並清理廚房、乾料室、儲藏室、截油槽、廚房週遭環境等。 (三) 學生用餐完畢,清洗並消毒餐具、湯桶、飯盆,並分類烘乾殺菌,及清除垃圾、廚餘、資源回收。 (四) 菜餚清洗、處理、烹飪及調理作業。 (五) 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維護清潔與管理。 (六) 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 (七) 協助食品、物資之檢查與驗收。 (八) 協助留檢取樣。 (九) 協助訂購乾貨料、米糧、鍋爐清罐脫氧劑等,另有短少食材、乾貨料、米糧、鍋爐清罐脫氧劑等,務必立即與廠商連繫,且依照午餐秘書指派工作事項。 (十) 協助回收廚餘、廢油之聯絡。 (十一) 下班前,需廚房環境檢查及廚房設備關閉,並填妥好各式廚房表單。 (十二) 學期末,協助收回各班學生圍裙及打菜用白帽,並負責清洗。 (十三) 寒暑假若要到班(依學校規定),配合組長安排校園清潔等相關工作。 (十四)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5年6月22日至115年7月3日(星期五) 上午11時止(分10次招考,詳如簡章)。 二、報名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崙坪國民小學總務處 電話:03-4981286轉510、511 總務處或513 午餐秘書。 三、報名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 (二) 具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檢定證照者廚師證照。 (三)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進用: 1.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貪污等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四、報名資料: (一) 午餐廚房工作人員甄選報名表 (如附件一,請以正楷詳填各欄,所有經歷均應填寫。另請附本人2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1張,貼於報名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二)、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三)及切結書(附件四)。 (二) 並請依下列各項繳驗證件,證件正本驗訖發還,學校留存影本: 1. 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 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檢定證照者廚師證照。 4. 廚師經歷證明(無者免繳驗)。 5. 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繳驗)。 五、錄取名額:依成績高低排序錄用廚工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六、甄選方式:詳如簡章說明。 七、甄選日期:詳如簡章說明,分10次甄選期程。 八、錄取聘用及薪資 (一) 試用期三個月,簽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內工作經校方考評未達標準者,校方不需為預告解雇或離職,將不予錄用;試用期滿經校方考評續聘合格者正式僱用。 (二) 薪資依據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依薪給標準按月支付,試用期間薪資亦同。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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