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主任
公告日期
115/06/17
有效期間
115/06/17 ~ 115/06/24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具現職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具有一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2校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與華山國中合併設置)。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及面談。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許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58。
3.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4.本案職缺為預估缺,若屆時因故未出缺,則取消錄取資格,或得由本處遷調同一職務列等、性質相當之職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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