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課長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5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1)符合調任本職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3)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5)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工作項目
綜理本所觀光暨農業課業務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1次職務派令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通過英(客)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不齊全者,不另行通知補件,無法參加甄選。 (二) 應徵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綜合考量應徵人員學經歷、考績等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三) 聯絡電話:037-250078轉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課長
115/05/18 ~ 1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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