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經濟部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事者。
二、聘用期間:
(一)自報到日起算至117年7月31日止,聘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二)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視工作表現決定聘用與否。
三、⽉⽀報酬:280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39.1元),折合新臺幣38,948元。
工作項目
一、辦理收帳管理、通知會計處款項入帳、辦理歲入繳庫及繳庫票據整理。
二、辦理經費類登帳及製作傳票遞送表。
三、製作銀行存款差額解釋表。
四、辦理本部專戶、退休人員及其配偶疾病保險專戶之收、付款作業、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及收回。
五、辦理保管品及股票帳戶管理作業、製作保管品戶差額解釋表,股票戶資料異動及對帳回單。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有意報名者至【經濟部人事服務網】網⾴下⽅(https://service.moea.gov.tw/EE320/)「外補職缺公告」點選報名(本職缺報名專頁網址:https://service.moea.gov.tw/EE320/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443D9D104717E34C641957BCE4C88F9D),並填寫「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於簽名後掃描上傳至系統,以完成報名作業。
(一)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頁線上報名⽅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二)報名應檢附文件之注意事項如下:
1.於本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並簽名確認填報資料無誤後再掃描上傳至系統。
2.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應於報名截⽌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最⾼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通知補件)。
(三)採紙本⽅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應同時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5年6⽉25日 (星期四)【報名截⽌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事處第2科陳⼩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秘書處科員A020095職代」】。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 陳小姐 02-23212200#884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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