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消防局
金門縣消防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 未有公務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行政庶務相關業務及工友管理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步驟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
1.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行政科 黃先生(082)324021 分機6500
2.其他請洽人事室 莊先生(082)324021 分機68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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