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議會
新竹市議會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經驗。
(四)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處理者。
(五)大學(含)以上畢業。
(六)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等操作能力。
(七)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經驗。
(八)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處理者。
工作項目
(一)本會議員及人民團體聯繫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影本。
(二)請於115年6月23日前寄至新竹市中正路122號本會人事室收,連絡電話03-5213281轉71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甄選預計正取1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報酬:支五等280薪點計,月支酬金額38,948元。
(六)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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