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約聘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5
職務列等
約僱250薪點(約新臺幣34,775元)至約聘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或約僱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三、 年齡未滿六十五歲,並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四、 具備電腦操作、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等能力 五、 具有學校約聘僱護士、護理師或醫療臨床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學生保險等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三、 相關資訊詢問請電洽(02)25014320轉300學務處或105人事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護理師(職務代理)
115/05/29 ~ 115/06/07
檢視
約聘護理師(職務代理)
115/05/20 ~ 1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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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或約僱護理師
115/05/11 ~ 1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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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僱)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115/05/01 ~ 1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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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護理師(或約僱護士)
114/08/01 ~ 11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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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護理師(或約僱護士)
114/07/17 ~ 11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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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護理師(或約僱護士)
114/01/08 ~ 1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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