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

工友

公告日期
115/06/19
有效期間
115/06/19 ~ 115/07/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澎湖縣
條件資格
1.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及學校現職⼯友(含技⼯、駕駛)。 2.品⾏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3.⾝體健康(錄取後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者、⼩客⾞(含以上)職業駕駛執照者或基礎水電執照者為佳。
工作項目
辦理收(發)文或檔案管理、其他庶務性工作暨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公告⽇起⾄115年7⽉20⽇17時⽌(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式郵寄報名資料⾄「880 澎湖縣⾺公市新明路79號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 總務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參加⼯友甄選」;或親送本室。 (⼆)應檢附資料: 1.甄選⼯友履歷表正本1份(應貼妥2吋半⾝照片)。 2.國⺠⾝分證正反⾯影本及最⾼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3.最近5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4.其他專長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駕駛執照、基礎水電執照等)。 以上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原)本相符」(如涉不法,刑責⾃負)。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經錄取⼈員依程序辦理移撥⼿續,並依本室通知⽇期到職任⽤;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退件且不另⾏通知。 (四)聯絡⼈: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總務 王⼩姐 電話:(06)926-2919分機4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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