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含)畢業。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四、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五、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工作項目
1.代理育嬰留職停薪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7年3月22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滅(例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時)應即解僱。 2.辦理民政課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每月薪資280俸點,折合新台幣38,948元。
聯絡方式
一、參加甄選者請檢具下列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檢附照片),自傳請務必填寫。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證照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於115年6月26日前採通信報名掛號郵寄至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29 號,高樹鄉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袋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職務。遞送時間以郵戳為憑(115年6月26日截止),擇優通知面試。 聯絡電話:08-7962610轉121歐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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