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東園國民小學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國民小學廚工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小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
2.具有「丙級中餐烹調技術士證」或「廚師證書」者。
3.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應於105年8月1日前設籍)。
4.無幼照法第23條、第24及第25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各應試人員應填具切結書(附件2)。若事後發現報名當時具幼照法第23條、第24及第25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如已錄取則無條件解聘,並得追究相關登載不實之法律責任。
工作項目
1.每日清洗消毒餐具、地面、流理台等,維護廚房安全與整潔。
2.食材處理,烹煮及供應上、下午點心及午餐。
3.食材驗收、搬運;菜餚配送、搬運及廚餘處理、倒垃圾。
4.每月定期填報廚房衛生管理檢查表及相關工作表格。
5.園內環境整理及清潔。
6.依本校(園)規定參與相關研習。
7.遵守本校(園)相關廚房人員工作守則。
8.本校(園)得視情況調整工作。
9.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本校(園)勞動契約辦理。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次甄試公告簡章如附件(亦可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專區>幼兒園或人事室項下查詢,網址:https://www.tyes.tp.edu.tw/nss/p/index)。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20日(星期五)止。
三、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及相關繳驗表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以紙本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95號人事室許主任收,並於封面註明應徵「幼兒園廚工」(郵戳為憑,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本校將於截止日 7 個工作日內通知面試。
四、如有廚工業務相關問題請洽幼兒園薛主任,電話 : 23034803#1801;人事問題相關請洽人事室許主任,電話 : 23034803#17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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