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計畫案專任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應徵資格:具博物館學、藝術、教育、文化資產等人文社會相關系所碩士學歷以上。 依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助理計畫標準,以相當四等碩士級(薪點 290)支薪基準起用之,月薪 39,150 元,年終 1.5 個月。 應備文件: 一、履歷表及自傳。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 三、其它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文件。 四、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https://personnel.tnnua.edu.tw/p/406-1023-21103,r178.php?Lang=zh-tw)
工作項目
一、館務營運管理、設備維護、開閉館作業及訪客接待導覽。 二、活動規劃、籌備及執行 三、特展及常設展規劃、執行與展場維護。 四、文物及相關資料整理、建檔、統計與管理。 五、網站維護及行銷宣傳推廣。 六、志工及實習生招募、培訓與管理。 七、高教深耕經費活動規劃與執行。 八、文化資產研創中心相關業務。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意者請於 115 年 6 月 29 日 17 時前(逾期不受理)親送或寄達本校藝術推廣處;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藝推處紀念館組計畫案專任助理人員」。 甄選方式與流程:採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錄取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另以 E- mail 或電話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正取 1 名,並備取若干名,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自甄選結果公告次日起三個月內有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函復。 預定報到日期:依實際通知日期辦理報到。 僱用期間:自正式上班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試用期三個月,以一年一聘為原則,惟若未申請到教育部補助款時即終止聘用契約。 聯絡方式:本案聯絡人(06)693-0100分機1835,藝術推廣處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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