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等情事、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另需依規定配合校內職務輪調。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一、 校園及活動中心開放管理工作。 二、 財產物品管理。 三、 報廢網拍。 四、 採購案件詢價送貨請款。 五、 鑰匙管理。 六、 財產管理編造財產目錄及增添登記。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及業務需要,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依序掃描成一份pdf檔。 (二) 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依序裝訂,於115年6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聯絡電話:(02)25286618分機121張先生;地址:10586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 (三)書面審查合格人員,依相關工作經驗或證照等條件,擇優通知面談,惟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予從缺。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hssh.tp.edu.tw/,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商調作業,餘不再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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