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18
有效期間
115/06/18 ~ 115/06/2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可,惟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符合資格之畢業證書)
2.諳電腦操作,對MS Office、LibreOffice或OpenOffice軟體嫻熟。
3.具獨立作業能力、工作態度認真負責、良好溝通能力、積極主動、高執行力、思維縝密及高度服務熱忱。
4.具執行計畫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專利業務。
2.辦理技術移轉業務。
3.辦理國際發明展暨校代表甄選。
4.辦理自動化(AU)服務能量證書申請。
5.協辦創新創業相關業務。
6.協辦高等育教深耕計畫。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說明:
1.工作地點:台中市太平區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2.工作期間:115 年 7 月 20 日(按實際報到日起聘)至 116 年 11 月 12 日止,惟本職務係配合本校職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所置,若遇該員請假及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或提前申請復職,聘期將提前終止。
3.薪資:依本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實施要點行政組員第一年薪級36,182 元/月支給
(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4日止,以郵戳寄件日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2.應備文件:
(1) 履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下載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履歷表,含2吋照片、 自傳、日間連繫電話(含手機號碼)及e-mail)),另電子檔請 mail 至[email protected]。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其他相關能力、資訊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證明之影本。
3.以上資料均請使用A4紙張,於期限內寄達「411030台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57號「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請於信封明顯處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校基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
4.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以e-mail或電話通知測驗及面試日期及時間。
5.書面審查,未合格者,恕不通知,如須退回應徵之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若無,恕不退件(本案蒐集之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如有疑問,請洽(04)2392-4505分機2601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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