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基隆市政府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6/2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都市計畫、地政、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熟悉電腦相關軟體運用者。
工作項目
1.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及其他相關業務。
2.預售屋、成屋買賣及住宅租賃相關定型化契約查核及裁罰等相關業務。
3.不動產交易及租賃糾紛案件處理。
4.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月支報酬新臺幣50,076元。
2.意者請於報名時間內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面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用)、最高學歷證件及依「資格條件」須具備之有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等(檢附資料不予退還),請於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29日下午5時30分前將上述資料以郵件寄送或親送(地址: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後棟2樓 地政處地權登記科收),或以電子郵件寄至 [email protected],請註明「應徵地政處地權登記科-約用人員」,並請來電確認, 請於截止時間前送達, 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2409吳小姐。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證件不齊、未具資格者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次甄選職缺除公開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試成績冊列擇優候用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本府將就應試者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應試,證件不齊或未具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所送文件。
7.本職缺取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未獲錄用即喪失資格。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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