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計畫助理(職代)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7/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及資料庫管理等電腦能力。
3.具汽車駕駛執照並實務上具駕駛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刺網網具標示及建立回收獎勵機制工作計畫(刺網標示、查核、網具流失通報等相關事項),能配合業務需求出差及加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業務單位龔所長02-28058476分機2934)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於截止日前mail([email protected])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人事張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952-6055分機141,並請於mail信件上註明「參加計畫助理(職代)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2.報名應繳下列證件資料: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
(2) 學經歷證件影本或相關服務證明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同一面)。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排序,若提供不實或有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4.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整(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加班及出差費另計,另本計畫助理人員係依學歷給薪,薪資約38,948元~45,625元)。
5.進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經費用罄止,如聘僱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職,另視各年度預算決定是否續僱。
6.名額:正取: 1 人;備取: 1 人 (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