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測量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7/02
職務列等
1.150薪點(月薪折合新臺幣36,840元) 2.實際從事測量外業者得按月支給測量工作費5,000元 3.以上合計41,840 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測量助理
正取
13
候補
17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三、男性者須服完兵役或免服兵役。
四、身心健康體能狀態足以負擔複丈外業工作者。
五、領有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之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及普通小型車汽車駕駛執照。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ㄧ者,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且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 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協助公文繕打、地籍測量、土地複丈、建築改良物測量業務相關作業。
2.地籍圖謄本製作、核發、地籍圖訂正、修檔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次職缺採公開甄試方式辦理徵才,意者請於甄試訊息有效期間至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及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網站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並於115年7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依簡章所載將應附報名文件【1、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各乙份請黏貼於報名表)。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證明文件影本。3、應試人切結書(詳如簡章附件二),切結書未簽名切結者視為資格不符。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5、駕照影本: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之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及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6、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最近6個月內拍攝,請於照片背面填寫姓名與身分證字號後,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以上應附書表文件請裝入B4信封並貼上報名專用信封封面黏貼單(詳簡章附件三)於報名期間(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桃園郵政第7-16號信箱辦理報名。
2、本次甄試訂於桃園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辦理甄試,甄試方式係分為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為115年8月16日(星期日)辦理體能測驗及筆試測驗,第二階段為115年8月22日(星期六) 及115年8月23日(星期日)辦理測量儀器操作訓練及術科測驗,其他甄試規定詳如簡章,請應試人注意並予以配合,錄取名單預定115年8月23日(星期日)下午2時於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公布,錄取人員選填分發服務機關及報到,俟本局通知後辦理。
3、正取13名,備取17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7年12月31日止)。
4、聯絡電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測量科蘇先生或陳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5311至53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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