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

組長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7/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事務組長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站下載(https://www.thjh.tp.edu.tw/)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各項採購、營建工程管理、各項修繕工作管理。 (二) 校園安全管理、防災業務管理、宣導節約能源措施。 (三) 集會事宜管理、場地開放管理、辦公處所管理,建立公物保管與損壞賠償。 (四) 委外工友管理。 (五) 校園綠化暨美化管理。 (六) 管理蒸飯箱、鑰匙、電扇、冷氣、飲用水、自來水等設施設備。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檢具文件及聯絡方式):請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於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現職人員: (一) 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自我工作期許等),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證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容量限制10MB)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男性需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7.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無則免附) 8. 專長證明: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或政府採購研習、訓練、經驗等證明,另具英檢證書或閩南語檢定證書等 (無則免附)。 9. 具結書 ●非現職人員:請檢附上述(二)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履歷自傳,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逕傳E-Mail: [email protected],並請以電話確認本校業已收受資料(人事室電話:02-87717890#213李小姐) (三) 履歷資料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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