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6/26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能力。 三、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強。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規定及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新北市殯葬禮儀服務業相關申請案件審查業務。 二、新北市立殯儀館回饋金補助計畫審查與核銷相關工作。 三、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整。 檢具資料: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一、 紙本報名:請將前開「檢具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或逕送)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洪先生收(115年6月26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5等約僱職代」)。 二、 電子郵件報名:請將前開「檢具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於115年6月26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郵件主旨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5等約僱職代」。 三、 依據新北市政府殯葬業務提成獎金支給要點規定,本處實際從事殯葬之業務人員,行政人員每人每月最高支給提成獎金新臺幣6000元-12000元。 四、 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五、 本處得增列2名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期限為3個月。本項甄選均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六、 聯絡電話:(02)22571207分機196洪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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