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6/29
職務列等
3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辦理單位預算會計及財產管理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方式報名,說明如下: 請於公告截止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至徵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如本室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之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遞補。 四、徵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資:230薪點(相當於新台幣31993元,依行政院115年5月8日院授人給字第1154000321號函規定,115年起約僱人員月薪應高於每月最低工資1.1倍,爰補足差額至每月薪資32451元)。 七、聯絡人:高小姐,電話(02)8509-955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1/09 ~ 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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