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衛生所
高雄市三民區衛生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6/29
職務列等
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公共衛生、醫管、檢驗、生命科學、生物技術、物理治療、口腔衛生、食品科學、營養保健學、食品安全學、醫學、藥學及食品保健學等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一、 醫政管理業務及緊急醫療業務。
二、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張⼩姐
連絡電話:07-3368333分機2610
※職缺說明
本職缺係技士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市府核准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甄選⽅式
一、 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簡要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所繳影印本均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蓋章),於115年6月29日前將紙本報名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三民區衛生所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660號),並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
二、 面試時間將另行電話通知。
三、 證件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生效。
二、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及甄選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遴用,則自動失效。
三、如面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5分),不予錄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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