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灣鄉公所
苗栗縣三灣鄉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6/2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歷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土木工程等綜合業務。
(二)人民陳情案處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或如未分發錄取人員或分發人員未報到,亦應於公告分配結果次日起第16日或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待遇:約僱人員280薪點(月支薪酬38,948元)。
(三)報名方式:請檢附履(簡)歷表、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訓練證明書或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於本(1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中午前親送或寄達至本所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代理課員)」。
(四)初審符合本所僱用需求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甄選結果錄取者另行通知,不錄取者恕不通知。以上應徴資料恕不退件。
(五)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37-831001分機22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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