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7/06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經驗5年以上。 2.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領有護理師證書。 4.具護理人員專業能力進階制度N2(含)以上資格。 5.領有專科護理師證書,或已完成專科護理師訓練課程。 6.具精神科病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住院病人身體理學檢查之初步評估及病史詢問。 2.協助填寫及處理檢驗單、檢查申請單、會診單、轉診單、診斷證明書等臨床相關文件。 3.協助記錄住院病人病情變化及各項檢查、檢驗結果。 4.協助醫師執行各項臨床醫療處置及照護作業。 5.執行傷口照護及各類導管更換與管理。 6.助提供病人及家屬醫療諮詢、衛教及病情說明。 7.配合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及學經歷相關證照證明影本(必備)。 2.聯絡電話住址(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3.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 4.請掛號逕寄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人事室黃先生收。 5.信封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 6.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期通知面談(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經錄取,恕不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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