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技工
公告日期
115/06/23
有效期間
115/06/23 ~ 115/07/1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須為中央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技工及駕駛,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協助九河分署庶務性工作。
(二)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秘書室徐助理員
聯絡電話:03-8325103轉1107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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