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

約僱書記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6/29
職務列等
3等至3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櫃檯流通業務,配合輪值假日及早晚班。 二、 推廣業務:志工業務及公共服務管理、場地租借與管理作業、各項推廣活動辦理(含讀書會、說故事、市民生活講座、嬰幼兒閱讀推廣等)。 三、 PODCAST錄製及社群媒體經營。 四、 兒童室管理。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履歷、自傳及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有圖書行政庶務及與本職務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於115年6月29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請註明「應徵大直分館約僱書記職務」(逾期未送達不受理) (大直分館電話:02-2533-6535)。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繳驗文件正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 本職缺預定僱用期間預計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6年初等考試分發前一日;惟僱用原因消失時,本約僱人員即應離職,當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新進人員需試用,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僱用。 (四)本次徵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待遇每月約新臺幣32,451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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