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6/25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委任第3職等以上職務經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最近5年考績至少3年考列甲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本校紙本、電子公文繕發。 (二)發文郵遞類別之審定。 (三)發文校內公文及副本登記轉分事項。 (四)發文案件之點收、編號等事項。 (五)文書組網頁管理。 (六)組內相關會議召開、記錄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未填寫者視為不合格),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予通知。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件。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一次銓審函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審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外語能力。 6.如須以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認定調任本職缺職系專長者,請併附相關證明。 (三)本職務須舉行面試及業務測驗(電腦文書處理)。 (四)具文書管理電子公文發文專業者尤佳。 (五)本職務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5-271719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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