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業務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22
有效期間
115/06/22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4.具熱忱、積極,有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開立傳票、憑單、資料彙整及編製會計月報等。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如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影本(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於115年6月30日下午5點前(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會計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約用人員」字樣),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281鄭先生。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32,460元;若該經費計畫結束則應相對減列,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業務助理(預估缺)
115/05/19 ~ 1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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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助理
114/11/05 ~ 114/11/12
檢視
業務助理(預估缺)
114/08/29 ~ 114/09/05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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