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3
有效期間
115/06/23 ~ 115/06/2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工作態度積極上進、熱心、具團隊合作精神、溝通協調能力者佳,能配合業務適時加班與並熟悉Office文書作業系統之操作。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或第28條消極任用資格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民政村鄰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另必要時須配合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活動支援。
聯絡方式
一、必備資料: (一)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二、說明: (一)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6日下午5時00分止。 (二)採通訊方式,請檢具個人履歷表(簡式)、吉安鄉公所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以掛號(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116號)或親送(委託亦可)至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民政課(6號櫃台)收。另報名者,請務必於封面註明報名「應徵民政課約用人員」。 (三)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相關文件。 (四)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五)錄取人員將由本所刊登錄取訊息。 (六)聯絡電話:03-8523126分機轉156彭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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