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工程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6/30
職務列等
比照約僱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園設施新增修繕等工程相關業務9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聯絡方式
一、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日期:115年6月24日至115年6月30日止。請自行至本所網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本所徵才資訊網址:https://www.bade.tycg.gov.tw/News.aspx?n=6556&sms=11487)(一律使用A4紙張),不另行販售。 二、甄選名額:工程助理人員1名。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1、自115年6月24日(星期三 )起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止,備妥報名資料於截止日前,請於115年6月30日下午5時前逕寄達或送達八德區公所農經課翁榮章先生收(請註明應徵農經課工程助理),以本公所收件登記為憑,逾期不受理。 2、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初審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檢具資料未備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通訊及報名地點:3345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農經課 電話:03-3683155#276 聯絡人:翁先生 四、 甄選日期:以電話通知,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所農經課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五、工作項目:1.辦理公園設施新增修繕等工程相關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六、僱用期間:自遴選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翌後視需要一年一聘)。 七、 每月待遇: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每月為新臺幣3萬8,948元。 八、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九、繳驗表件:(繳交下列證件影本各1份,請用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正本(須附照片及自傳)。 (二)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與本職務工作內容相關之服務證明,須註明實際工作內容)資料影本各1份。 (三)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十、甄選方式: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未依規定格式送件者,不予受理。 十一、甄選結果: (一)正取1名與備取2名,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 (二)本案錄取人員,報到日期以本所通知為準,於正取人員未克到任3個月內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附則: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其責。 (三)若甄選成績未達合格標準者(70分),本所得不予錄取。 (四)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變更,均悉公布於本所網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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