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嘉義縣政府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0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情事。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熟悉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其他各項操作能力佳;具產業園區服務經驗佳;具汽車駕照佳。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馬稠後產業園區、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及布袋水產精品加值產業園區公共設施、公共建築物管理維護等業務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2、本職缺以約僱人員五等一級280薪點支薪,每月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
3、本職缺為本處技士及技佐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分別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或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聯絡方式
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
開發科 劉先生
電話:05-3621810
傳真:05-3621852
地址: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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