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6/23
有效期間
115/06/23 ~ 115/06/30
職務列等
5等或6等至7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 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五、 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並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一、採購業務、文書檔管業務、綜合研考業務。 二、火化場回饋金計劃執行業務。 三、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管理業務。 四、環境教育業務。 五、兼辦人事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聯絡人:吳小姐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3)5220179轉301或(03)5258748轉702 二、 報名方式(下列方式2擇1): 1. 線上應徵方式:請於民國115年6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並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一份電字檔後完整上傳(公務人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2. 紙本寄送投件:檢具上列相關證明文件紙本影本各1份,於115年6月30日下午17時前送至:300079新竹市成德路132號新竹市殯葬管理所人事室吳小姐收,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依履表格式完整詳實登載公務經歷 並於填表人欄內簽章。 三、 其他: 1.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2.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組員
115/05/15 ~ 1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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