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6/30
職務列等
約用人員(月薪新台幣54,527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環境系統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學士學位者,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碩士學位者,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博士學位者,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3.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
4.任職期間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5.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1.負責堰塞湖、大規模崩塌及其他土砂災害之防災應變業務(包含警戒、監測、應變處理及輪值等)。
2.辦理研究委辦計畫之相關作業,並負責計畫履約管理及審查會議等工作。
3.辦理所負責業務之籌劃、簽辦及公文核章等相關作業。
4.其他交辦之集水區治理科業務。
5.僱用期間:預定自115年7月中旬起僱用。(試用期間為90天)
6.薪資報酬:月薪新臺幣54,527元起。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集水區治理科長期約用人員」及應徵人姓名),檢具履歷表(A4格式並粘貼二吋照片,詳填內容、經歷及自傳,且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專業證照(無者免附)、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份證明(無者免附)等資料影本,掛號郵寄本分署(地址:97051花蓮市林政街1號,電話:03-8325141分機225或228,集水區治理科鍾先生收),逾期恕不受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復;視甄審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三、預計於115年7月6日進行面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