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6/30
職務列等
約用人員(月薪新台幣52,302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森林及環境相關系所畢業者。 2. 熟悉電腦操作、文書能力(Word、Excel等)。 3. 具碩士學位且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 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 5. 具備造林、育苗、撫育等林地管理經驗為佳。 6. 任職期間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辦理馬太鞍購地造林、撫育作業及相關勞務採購案件之規劃、招標及履約管理。 2.辦理馬太鞍崩塌地復育造林工作及相關勞務採購案件之規劃、招標及履約管理。 3.督導廠商執行馬太鞍造林地、補植、除草、修枝及撫育等工作事項。 4.辦理馬太鞍造林相關圖資、調查資料及成果報告彙整建檔。 5.配合辦理馬太鞍造林ESG專案協調、地方溝通、在地合作造林及相關會議事項。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僱用期間:預定自115年7月中旬起僱用,自簽約日起119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間為90天) 6.薪資報酬:月薪新臺幣52,302元起。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經營企劃科約用人員」及應徵人姓名),檢具履歷表(A4格式並粘貼二吋照片,詳填內容、經歷及自傳,且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專業證照(無者免附)、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份證明(無者免附)等資料影本,掛號郵寄本分署 (地址:97051花蓮市林政街1號,電話:03-8325141分機251,經營企劃科呂先生收),逾期恕不受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復;視甄審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三、預計於115年7月6日進行面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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